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饮酒自古以来就与各种民俗结下不解之缘。婚庆嫁娶概莫能外,可谓“无酒不成婚”。
纵观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婚庆饮酒习俗真是丰富多彩。其中的“交杯酒”可远溯至2000多年前周朝。即在婚宴洞房时,新郎新娘手臂交套,各举杯酒对饮,寓意和合美满。此时满堂亲友宾客齐声喝彩,祝福新人喜结良缘,百年和好。
这种习俗并非仅在汉民族中传承,其他少数民族也有这一传统,象征意义相同,只是内涵和形式更加多样,融入各自民族和区域特色。例如满族人喝交杯酒,是在新郎替新娘揭下头盖巾后,先有娶亲一方太太捧酒请新郎抿一口,再由送亲一方太太捧酒请新娘抿一口;然后双方太太交换酒杯,各请新郎新娘再抿一口。
我国不少地区至今还流行“会亲酒”。即在订婚仪式时摆酒席,准新郎和准新娘共饮同食,表示婚约已定,双方不得随意退婚,赖婚。而“回门酒” 则在婚礼第二天于新娘家举办。“回门”,是指新娘携新郎回娘家看望长辈,新娘家要置酒摆宴款待,表示婚礼已成,一则告慰娘家父母,二则接受长辈祝福。
若说达斡尔族人婚庆酒俗,就更有区域民俗特色。他们除了结婚当天婚礼酒外,还要办“接风酒”和“出门酒”。其中的“接风酒”是在婚礼前,亦称“进门盅”。当送新娘的人一到,新郎父母就需斟满两盅酒敬迎,对方应全部饮尽,表示已是一家人;还要摆三道酒席招待。而“出门酒”是在婚礼次日举办,即在送新娘的人要返回时,新郎父母需候于大门内侧,向对方逐一敬酒,恭送其出门,以示感激成全婚喜,今后常来常往一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