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早报讯:结婚10周年纪念的时候开始坚持义务献血,结婚20周年纪念签署了角膜捐献志愿书,结婚25周年到了,两人带着女儿来到市红十字会,登记志愿捐献器官和遗体。昨日,记者在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见到了来签署《自愿捐献遗体(器官)志愿书》的丰鉴苹、王淑玲夫妇以及他们的女儿丰叶,他们互相为执行人。
签字捐遗体庆银婚
“今天是我们结婚25周年纪念日,就是俗称的银婚,
我们决定‘捐’出自己,为社会做贡献。”昨天中午,一家三口专门从单位请假来到市红十字会签协议。“我和丈夫今年都50多岁了,女儿24岁,丈夫在市北区政府工作,是名公务员,我和女儿都在青岛银行工作。”王淑玲告诉记者,他们家也算是知识家庭,家人思想都比较开明。捐献遗体(器官)需要有直系亲属同意并作为百年后的执行人,她和女儿就是丈夫的执行人,女儿和丈夫是自己的执行人,而女儿的执行人就是他们两口子,将来女儿结婚后可能就变更为她丈夫。
“我们想奉献的想法很简单,因为我们都是共产党员。”王淑玲说,他们老两口捐遗体的初衷就是想为社会做点贡献,并且延续他们结婚纪念日做奉献的传统。
一家三口都喜欢“奉献”
“我们家每年大年初一和6月14日无偿献血日都会一起去献血。”女儿丰叶说,她从小就受到父母的影响,喜欢帮助他人,从18周岁生日开始义务献血,到目前已经累计献血近万毫升了,但比起父母还差得很远,父亲累计献了2.5万毫升,母亲累计近4万毫升。
“我以前还有晕血的毛病,但在义务献血过程中治好了。”丰鉴苹告诉记者,他小时候目睹了一场车祸,留下了心理阴影,此后看到血就晕。自己第一次献血是被妻子拉去的,当时一直闭着眼没敢看,后来献血的时候偶尔眯眼看一眼血袋,虽然还是有些不舒服,但慢慢就习惯了。
王淑玲因为坚持无偿献血,乐于助人,去年被评为“红十字微尘十大公益之星”,因为工作比较突出,去年还被评为“青岛市敞口行业十大笑脸”。
王淑玲说,他和丈夫是1986年6月23日经人介绍认识的,因为两人都是党员,丰鉴苹特地将第一次约会的时间定在7月1日。半年后的12月31日,两人坐公交到胜利桥附近时,因为车祸都受伤了,又在一个病房住了近半个月院。“第二年的5月17日,我们就结婚了,到今天正好是25年。”王淑萍说,由于乐于助人,心态乐观,这25年两人过得很幸福,从来没和家里人红过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