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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怒告婚庆公司录像“哑剧”判赔

时间:2013-03-25 22:47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点击:

  2012年4月,即墨的王某与张某喜结连理,为了给自己留下一份美好的回忆,一对新人找到了某婚庆公司承担整个婚礼的录像等。其间,婚礼办得隆重而热闹。可是,事后发现婚礼庆典竟变成“哑剧”。愤怒的新人将婚庆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即墨法院大信法庭判决婚庆公司有过错,除退还制作费外,并赔偿王某和张某精神抚慰金2000元。

  2012年4月6日,即墨的王某与张某喜结连理,为了给自己留下一份美好的回忆,一对新人找到了某婚庆公司承担整个婚礼的录像、照相、龙凤拱门等,婚礼办得隆重而热闹。但是婚后王某与张某到婚庆公司取录像光盘的时候却发现结婚录像没有声音,原本热热闹闹的结婚庆典变成了“哑剧”,这让一对新人甚是气愤,二人遂找到婚庆公司进行理论。

  婚庆公司坚称自身没有过错,根据结婚录像的行规,制作结婚录像有两种,一种是毛片即没有经过裁剪处理配有原始声音,一种是精编片即经过裁剪加工配上音乐不带有原始声音。而婚庆公司给王某和张某制作的结婚录像即为精编片。王某和张某却认为结婚庆典是一对新人的美好回忆,婚庆公司理应将结婚庆典的真实场景再现,但是婚庆公司却擅作主张将婚庆典礼的原始声音去掉,对于一对新人来说无疑是婚礼的一种缺憾。因此婚庆公司存在过失,应当退还结婚录像的后续制作费用并给予王某和张某适当的精神抚慰金。

  王某 、张某和婚庆公司各执一词,双方互不相让,无奈遂诉至法院。受理此案的即墨法院大信法庭法官审理认为,虽然双方对制作录像没有作具体约定,但婚庆公司作为承办人,有义务明确告知王某和张某录像的不同制作方式,最终由王某和张某来决定或协商确定制作方式。录像的基本功能之一是能够记录和再现原始场景,包括原始声音和影像。婚庆公司为王某和张某制作的婚礼录像光盘未录入原始声音,导致录像不完整,婚庆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王某和张某而言,婚礼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作为亲朋好友对一对新人真挚爱情的见证,婚礼录像能够再现当时的热闹场景以及亲友们的音容笑貌和美好祝福。这些都是历史的记载,具有真实性和不可再现性。它们能够使王某和张某回忆起美好的幸福时光,满足精神生活的需要,具有永久的纪念意义。婚礼录像原始声音的缺失是无法弥补的,这必然给王某和张某造成精神痛苦。因此,婚庆公司对其过错还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最终,即墨法院大信法庭判决婚庆公司返还王某和张某部分结婚录像及后续制作费700元并赔偿王某和张某精神抚慰金2000元。[编辑: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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