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了一套婚纱照,看着美美的照片却只能拿走其中的一小部分,心里不免觉得不公平。一直以来,摄影行业都存在着“付钱买底片”的潜规则,让不少消费者大呼“没道理”。昨天,刚从一场纠纷中解脱出来的永康小伙杨楷松了一口气。杨楷说,在婚纱摄影的“美丽”外表下,藏着的“猫腻”着实不少。
每张照片加收10元,新人不满
2010年,永康小伙杨楷与女友孙欢欢订婚。9月19日,他们来到永康市区一家婚纱摄影店预约拍婚纱照,并当场支付了全额拍摄制作费用3698元。随后,他们在婚纱摄影店提供的预约单和合约单上签了字,店员给他们开了一张手写收据。当时,杨楷与女友索要正规发票,工作人员却说开发票需另外加钱,只好作罢。之后,他们又索要预约单和合约单,因为只有一式一份,遭到了拒绝。交了几千元却拿回一张薄薄的手写收据,两人感觉很不踏实。
11月7日,杨楷与女友来到婚纱摄影店挑选拍好的照片。根据合约书上规定:提供45张照片制作相册,另外提供108张照片的电子文档。但是杨楷与女友挑选了118张,而摄影店要求多挑选的10张照片要加收100元钱,杨楷和女友则认为自己已交了数千元钱,多余的底片应该属于自己。
摄影店把合约书拿出来,称有约在先,只能提供108张照片的电子文档,若超出就得一张加10元。杨楷则认为合约书不规范,只有一式一份且一直在店家手中保管,自己没仔细看过。一番争执之后,杨楷无奈付了100元钱,把光盘拿回了家。
补拍完成后,双方发生分歧
回家后,杨楷和女友仔细看了一遍光盘里的照片,觉得有些照片不满意。第二天,他们找回店里要求补拍。一番协商后,该店老板娘同意为他们补拍两套服装的照片。
补拍完成后,双方又发生了分歧。杨楷和女友要求把原来拍的和补拍的合起来,在所有的照片中重新选出118张刻光盘。该摄影店则认为,第一次刻好的光盘已经拿回家了,不能再改。把保存摄影作品的光盘拿回家和银行现金离柜不认的道理一样,都是行规。补拍的照片只能给他们20张,每套服装挑选10张。
杨楷和女友坚持要重选照片刻光盘,摄影店则坚持行规不让步,称已拿回家的光盘不能改,补拍的照片只能给20张,超过20张需要加收费用,双方谁也不让步。
消协介入,退还一半费用
上月19日,杨楷和女友来到永康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上月20日下午,永康市消费者协会召集双方协商。
杨楷认为,摄影店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自己作为客户,合理的要求得不到满足,需要加收费用的地方事先都不知道,要求全额退款。摄影店则表示自己没有违反双方的合约,他们的摄影师和制作人员付出了大量的劳动,后期处理、相册排版均已完成,杨楷也已签字定稿。给他们重新拍照,已经满足了他们的额外要求。经消协调解,摄影店退还一半的费用,并把之前挑选好的118张照片的电子文档交给杨楷,双方合约到此终止。对此,双方均接受了这个调解结果,杨楷在上月21日上午拿回了退款。
据了解,去年10月,我国统一了关于婚纱影楼摄影方面合同的制式文本,但缺乏有效的监督,也不是强制执行,所以消费者所签的协议往往是由商家事先拟定而成的所谓预约单,这种预约单大多限制了消费者权利。同时,少数婚纱影楼大玩文字游戏,其中部分内容不仅限制了消费者权利,而且规避了婚纱影楼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业内人士提醒,虽然“婚纱照一辈子就拍一次”,但不要过于理想化、追求完美,一定要理性消费。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相信广告,挑选影楼时,要做到货比三家,尽量选择规模较大、信誉度高、证件齐全的影楼。另外,对于收费项目,一定要索要并保存好票据,一旦权益被侵犯,投诉时有据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