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对“裸体婚纱”这个名词感兴趣,索性查了查。果然这不是中国的先例,资料显示它在欧洲已有数百年的传统。但有意思的是,在欧洲,人们绝对不会为了拍照而提前为新娘披上婚纱,更不会在喜日未到之际去影楼留念。假设欧洲人还没开放到婚礼当场会脱光给人拍照的境界,那两者间的矛盾似乎揭示了一个问题:
裸体婚纱是一门艺术。
我认为,正因为艺术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所以不能变成生活。艺术大多不是温柔的,是极端的。不同的艺术有着不同的局限性,倘若只看到美的一面,忽略了弊端,就会麻烦。越艺术,就越麻烦。
“80后夫妻离婚后打官司争夺裸体婚纱照”这则新闻的出现不是偶然的,是必然的。这是艺术平民化的尴尬,艺术商业化的尴尬。这是教训,就像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一样讽刺。话至此,突然发现夫妻之间还真有不少耐人寻味的话题。正如一切科技的发展都将运用到军事内一样,一切可能的麻烦都会出现在离婚中。
话说回来,我不认为拍摄裸体婚纱是一种思想开放前卫的标志。为青春留下纪念有很多种方式,如此纪念既不风流,也不风雅。对于个人来说,这的确一点都不算开放,尤其在这个自拍泛滥的年代;但对于社会来说,这是一种开放。我们一直梦想着超越日韩,追赶欧美。我们的社会虽然无法完全开放经济,但力求完全开放思想。很多新鲜事物来得太迅猛,太刺激,太好玩。禁不住诱惑,去做;做完了,又禁不住麻烦。这是一个很糟糕的循环,而且还在糟糕地循环中。说句偏激的话,这种社会的开放,就是在打肿脸充胖子,打肿脸充开放的胖子。
我也是八零后,而且有够后。几天前还跟女友讨论了裸体婚纱,问她知道不,她很兴奋地点头。也许她动心了,但我还好。而且我的摄影技术也还好,想体验的话可以回家自己拍。一省心,二省钱,三还可以享受地地道道的裸体婚纱摄影。因为我一直坚信“裸体”“婚纱”这两个词是不适宜同时出现的,逻辑问题嘛。
再说说有关离婚的问题。现在夫妻似乎干什么都先考虑离婚怎么办,未雨绸缪虽是好事,只怕这雨还没下,心早给吹凉了。何况有胆量拍裸体婚纱,还没胆量离婚么?相对裸体婚纱,离婚可是经典问题。等到何时,裸体婚纱变得跟离婚一样经典了,那夫妻间就真的见怪不怪了。
文章最后,请允许我偏激地预测下未来:
未来一,裸体婚纱出师不利。在案件屡发,离婚率再创新高的情形下,有关部门取缔该行业。然而讽刺的是,取缔后,离婚率依旧居高不下。对此感叹:夫妻吵架闹离婚,你不当炮灰谁炮灰。
未来二,裸体婚纱逐步发展,日渐兴隆。在“小部分人看拍照人热闹,大部分人看小部分人热闹”的大环境下,摄影师悄然变成热门行业,并新设分支---裸影师。因为竞争激烈,各大重点院校纷纷增设裸摄专业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报名程度空前火爆。“照片拍的不够好,是因为离得不够近”这句世界著名战地摄影师罗伯特卡帕的名言也被窜改为“照片拍的不够好,是因为裸得不够劲”而变成三流摄影培训机构的广告语。对此感叹:赚钱行业不好进,是因为离门不够近。
未来三,人们思想愈发开放,裸体婚纱大获全胜。其他行业看着眼红,便纷纷效仿,出现裸体餐厅,裸体酒吧,裸体球场等一系列裸体试营场所。裸体系列一路飙红,唯独裸体沙滩赔钱倒闭。对此感叹:当裸体变成经典时,比基尼早已变成艺术好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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