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9月25日消息 近日,刘先生在半岛网爆料台上发帖称,今年5月份,他在罗曼庭婚纱摄影台东店完成了婚纱照的拍摄,然而至到其9月中旬的婚礼前夕,影楼仍迟迟没有给齐婚纱照成片,刘先生无奈推迟了婚期。罗曼庭婚纱摄影相关负责人承认该客户的取件时间迟延,表示会给予相应的补偿。律师提醒消费者,签合同时应要求商家标明具体取件日期。
爆料:婚纱照“难产” 婚期被迫推迟
据刘先生介绍,2012年4月份,他在罗曼庭婚纱摄影台东店拍了一套3000多元的婚纱照,5月28日拍完所有照片。设计师初次发来电子版时,他发现照片背景上的英文字母有错误,于是要求修改,然而这一改就是近两个月。“中间我打过多次电话催促,没想到还是这么晚才改好。”刘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婚礼原定于9月中旬,着急用照片。然而,直到9月初,影楼还是没做出来照片,无奈之下,刘先生将9月中旬的婚期延长至国庆节。
9月16日,刘先生接到通知去取件,又被告知婚纱照套餐中一份名为“爱情树”的摆台没有了,具体何时到货还不清楚。
“虽然合同中没写取件日期,但我拍完婚纱照快4个月了,成片还没给齐,实在让人生气。”刘先生说,因为影楼给的照片晚了,已经让他们推迟了婚期,如果结婚时少了“爱情树”摆台,会让他们很遗憾!
影楼:会给予相应补偿
今天上午,记者就此事联系到罗曼庭婚纱摄影台东店的陈经理,陈经理表示,该客户中间修改过照片,正常情况下取件是在8月底或者9月初,该客户取件时间推迟到了9月16日,的确略微晚了点。对于合同中为何不写取件日期一事,陈经理表示,因为每个客户拍照、选照片、修照片的时间是不同的,无法预先写明具体的取件时间,通常是在客户定好照片后一个月取照片。
关于“爱情树”摆台一事,陈经理回复称,公司刚进到货,已经通知客户来取了,对于给客户造成的困扰,她表示会赠送礼物作为补偿。
律师:一定要在合同中标明取件日期
对此,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唐甲辰律师分析,消费者在跟商家签订合同时,明显有一个疏漏,就是没有要求商家写明拍摄义务的期限,也就是取件日期,这是非常不利于保护自己权益的。
“签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让商家详细标明履行的义务、时间等内容。”唐律师提醒说。
半岛数字记者 王震远 图片由刘先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