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5月12日讯 (记者范俐鑫 通讯员赵林 孙志云)进入5月,婚宴紧俏起来,有酒店借机欺诈消费者。一酒店“一席两嫁”,被判违约。
早在去年11月,邹先生为给儿子举办婚礼,在英雄山路上一酒店预订了婚宴场地,交了1000元定金,商定2011年5月15日在该酒店十二层举办婚礼,每桌价格1000余元。场地定好后,邹先生联系婚庆公司、婚庆车辆,并签了协议,向亲朋好友送了请柬。今年4月,邹先生突然接到酒店电话,对方表示十二层的酒席订重了,另一家婚宴比邹先生订得早,邹先生只能调到十三层举办婚宴。邹先生表示,他曾经看过十三层,对十三层不满意。
邹先生到市中区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要求酒店除退还定金1000元,另外赔偿损失3000元。
市中区消协认为,邹先生当初预定酒店十二层举办婚宴,虽没有与酒店签协议,但双方口头约定也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酒店方因工作失误造成十二层婚宴订重的行为,与邹先生无关,酒店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邹先生预定婚宴时给付了定金,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在消协的调解下,酒店向邹先生退还1000元定金,并给予一定赔偿。